落實好農戶小額貸款 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通知,延續并完善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,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,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;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,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,按90%計入收入總額。
農戶小額貸款是指“單筆且該戶貸款余額總額在10萬元(含)以下貸款”,是國家為了更好地服務農業與農民,更好地支持農民發展實體經濟所推出的優惠政策。
筆者身邊搞袋料香菇種植等特色農業的農戶都有這種服務需求,這項解決農民貸款難的惠農政策順民心、得民意。因此期盼各相關部門發力,把這項惠農政策執行到位,讓更多的農民受益。
第一,相關主管部門要做好審批工作。俗話說,好鋼用到刀刃上,對小額貸款資金,主管部門要做好定位,做好審批,找對人、找準位,金融機構要嚴格科目核算,準確把握政策尺度,把資金投放到有發展空間的“三農”生產中去。
第二,加強監管。對小額貸款要公開公示,讓農戶小額貸款在陽光下操作。同時要建立監督機制,加強對金融部門、投向、貸款對象、資金額度的監督和管理,防止套取國家資金。
第三,農戶要運用好小額貸款資金。要防止農戶拿到小額貸款后去做與農業無關的生意,甚至拿去作為賭資、揮霍浪費。要把信貸資金全部運用到農業生產上來,讓惠農政策發揮最大效應。 2015-1-26 11:15:14 瀏覽人次: 2488 |